为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衔接工作,保障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综合办公室
三、 单位性质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综合办属于行政单位
四、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算资金330万元,该项资金已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从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列支,功能科目为:2010302,政府经济科目为:50201,资金由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财政局保障,资金文号(云空港财预〔2022〕1号)。
五、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为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项目: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六、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要求,此次采购项目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且预算金额已到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
七、承接标准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誉情况: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物业服务。
九、采购内容
负责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的会务管理、绿化管养、卫生保洁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安保服务等工作。
十、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本次采购计划于2023年1月份完成。
十一、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7个工作日,在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www.ynkmkg.gov.cn)。
十二、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洁 0871-67339611
地址: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2号楼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综合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