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台政策扶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加快发展
发布日期:2023-01-01 11:39来源: 云南日报
近日,昆明市出台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真金白银支持加快昆明市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
《昆明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企业奖励方面提出,新认定的总部企业对实缴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给予500万元开办落户奖补;对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功能型总部和创新型总部,给予200万元的开办落户奖补;对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的直接认定型总部,给予100万元的开办落户奖补。上述奖补在认定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兑现。
《昆明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购买(租赁)办公场地,新认定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租赁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照租赁实际缴纳金额的50%给予奖补,连续奖补3年,奖补金额最高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自建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承诺5年内不对外出售的,按照自建或购置实际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此外,还对经营贡献、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支持、人才奖励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奖补和支持。
《昆明市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楼宇自持及自主招商,对自持率50%及以上(包括统一租赁经营面积占楼宇总面积50%以上)的楼宇运营管理方,按新入驻机构(不含本市流动)当年对市、县两级新增综合考评度的10%给予奖补(连续奖补3年),单幢楼宇的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对打造高品质高贡献楼宇、打造特色楼宇及平台经济、鼓励楼宇去库存等方面也有相应的奖补。(记者:张雁群 李兴文 彭少杰)